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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当我被扣留在警署内及被警方盘问期间,我有甚么权利可以保护自己?在落口供时,我是否必定要回答警方每一条问题?

被扣留人之权利列明在一份「羁留人士通知书」中,这份文件会展示于警署会面室的显眼位置。警方必须在进行问话前向羁留人士解释有关权利,并将此文件的副本给予该人。羁留人士的部分重要权利包括:

 

  • 通知家人或朋友被扣留之情况;
  • 咨询法律意见(除非咨询过程会对警方之调查造成不合理延误或引致司法不公);
  • 要求申请保释;
  • 获供应食物饮料,并在有需要时获得医疗协助。

 

因应情况所需盘问过程可能会被录像。值得留意的是你有权拒绝参与录像会面。警方有他们特定的表格给嫌疑人填写以确认他们是否同意参与录像会面。如果你不愿意参与录像会面,则警方可用传统的书写方式记录会面过程。警方录取口供前,必须警诫阁下(请参阅E部分问答2)。阁下有权保持缄默,因而可选择是否回答问题,亦可要求先咨询法律意见才决定是否回答,及要求律师陪同落口供。如果阁下回答警方任何问题,所有问答将会被写下来而成为会面/问话纪录(亦称为「警诫供词」)。盘问完毕后,警方必须给予阁下一份口供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