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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身保护令

对于涉嫌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可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状(俗称「人身保护令」)进行处理。这种令状允许法院要求声称被非法拘留的人出庭,并审查拘留的合法性。如果法院认为没有正当理由剥夺此人的自由,则可下令将其释放。

 

人身保护令是一种特殊的补救措施,在常规法律途径不适用或不可行时才会使用。只有在有合理因由的情况下,才能签发人身保护令。虽然该令状通常不用于质疑法庭拒绝保释的决定,但如果某人在未被起诉的情况下被警方过度拘留,则可以使用该令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