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 什么是收数公司?

收数公司一般指贷款机构委任代其追讨欠款的商业机构。

 

贷款人如属认可机构(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的定义)、证监会持牌法团或持牌放债人,必须分别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颁布的《银行营运守则》指引、证监会颁布的《追讨债务指引》及香港持牌放债人公会有限公司颁布的《放债营运守则》。

 

如贷款人是认可机构或持牌放债人,贷款人必须预先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会委聘收数公司追讨欠款。通知书须载有以下详情:

  1. 借款人须予偿还的逾期金额;
  2. 借款人拖欠款项的时间;
  3. 贷款人负责监督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的部门的联络电话;
  4. 借款人须就贷款人在收数过程中引致的费用及支出补偿予放债人的金额;及
  5. 提醒借款人应立即向贷款人举报收数公司采取的任何不当追讨债项的行动。

 

银行营运守则》及《放债营运守则》分别适用于认可机构及持牌放债人,当中订明贷款人与所聘用的收数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换言之,贷款人仍须就收数公司在收数过程中所引致的投诉向债务人负责,而不应就收数公司的不当行为推卸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