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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雇主可否收集求职者的身分证副本? 雇主可保留落选者的个人资料多久?

一般而言,雇主在招聘过程中不可收集求职者的身分证副本,除非有关求职者已接受聘约。

 

考虑到落选者可能提出与歧视有关的指控或投诉,雇主可保留落选者的个人资料不超过两年 ( 由求职者落选的日期起计 ) ,之后则必须销毁有关资料。但雇主如有具体理由 必需要 保留该等资料一段较长期间 ( 例如为履行某些法律责任 ) ,或已取得求职者同意,则可保留该等资料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