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对方是否要求阁下在网上提交个人资料?
如要透过网上表格或电子邮件传送个人资料,应于按下「呈交」或「传送」按钮前采取以下行动:
查看有关网站的背景资料。一些网站可能会虚报电邮地址,所以阁下应浏览「公司简介」或「关于我们」(About the Organization)那页,以查看其背景资料,例如名称、公司地址及联络电话/传真号码。如机构没有提供其背景资料,便可能会被视为用不公平的手法去收集个人资料 (即可能已违反第一项保障资料原则)。
查看有关网站的私隐政策告示。向对方提供个人资料前,较安全的做法是先了解对方将会如何处理这些资料。私隐条例规定所有在香港的机构均须公开其处理个人资料的政策及方法(第五项保障资料原则)。
在网 站 内寻找「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之告示。网 站会以 这段告示来告知阁下 :
- 有关个人资料会作甚么用途 ;
- 资料可能会被转交给哪些人士 ;
- 阁下可要求取得资料副本及更正资料的权利 ; 及
- 如要寻求上述服务时应联络哪位人士。
根据条例规定,香港的机构在收集个人资料时或收集资料之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