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想向知識產權署,申請註冊外觀設計,我有甚麼需要知道?根據註冊外觀設計條例,註冊外觀設計後,可享有多久的法律保護期?
在香港,要取得外觀設計註冊,便要向註冊外觀設計處處長,即知識產權署署長申請。要合資格進行註冊,有關設計必須要是新設計。這即是說,有關設計不能與已經註冊的任何設計相同;有關設計亦不能於申請註冊當日之前,先在世界其他地方發布(《註冊外觀設計條例》第5條)。申請註冊外觀設計,必須要列明尋求註冊的物品,以及物品屬於哪種類別。就申請註冊外觀設計的詳情,請瀏覽知識產權署的網頁。
如果成功申請註冊外觀設計,有關設計便會以申請人的名字註冊。註冊的有效年期,是由遞交申請註冊當日計起的五年。有關註冊每次可延長五年,但總註冊有效期,不能多於廿五年(由遞交申請註冊當日計起)(《註冊外觀設計條例》第28條)。
註冊外觀設計涉及繁複的程序,如果出錯,閣下可能會在生意上蒙受損失。我們建議閣下聘請律師或這方面的專家,為閣下處理註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