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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侵犯註冊商標的作為

根據《商標條例第18條,如果其他人在貿易或生意業務中,就相同或相類似的貨品或服務,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註冊商標的擁有人,有權控告該人侵犯商標。當註冊商標是馳名商標(《商標條例第4條附表2),如果其他人在貿易或生意業務中,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無論是否用於相同或相類似的貨品或服務,註冊商標的擁有人,都有權控告該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