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10. 我發現供殘疾人士使用的洗手間經常被大廈用戶改為貯物室,這情況是否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26條第27條,不為殘疾人士提供洗手間設施便可能會違法。當屋宇署審批建築圖則時,若規定某範圍是供殘疾人士使用的洗手間,物業管理公司、業主、使用者或租客便不得擅自更改其用途。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應設法禁止濫用殘疾人士洗手間(例如不可貯存雜物在該洗手間內),亦應保持洗手間清潔,及定時維修洗手間內的設施(例如坐廁、扶手及洗手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