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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當我在求職時,僱主可否要求我接受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

僱主可以合法地要求應徵者提供屬醫務性質的資料,以查證該應徵者:

 

因愛滋病並不在傳染病之範圍內,僱主只可以上述其中一個原因而要求閣下提供屬 醫務性質的資料。假如進行愛滋病病毒抗體測試與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無關,僱主便無權取得有關資料,而閣下亦可拒絕進行測試。如該僱主堅持,閣下可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