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甚麼是種族中傷?
種族中傷是指藉公開活動煽動大眾基於某人的種族而對該人產生仇恨、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任何涉及威脅傷害某種族人士的身體或損害其財產的種族主義煽動行為均被視為嚴重中傷,根據《種族歧視條例》第45條、第46條,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罰款100,000元或最高監禁兩年。
例如,若僱主在公眾場合因外傭犯錯而發怒,並高聲地把錯誤歸咎於其種族,而有關言論含有對該外傭的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便可構成種族中傷。此外,在公眾可瀏覽的互聯網網頁上發布言論,煽動基於另一人的種族的仇恨、嚴重鄙視或強烈嘲諷,也可構成種族中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