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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我真誠地相信與我性交的人不是我的女兒/外孫女/孫女/姐妹/母親/祖父/外祖父/兄弟/兒子,我是否觸犯亂倫罪?

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2004748所訂明的罪行,關乎被告人在性交時是否知道有關的亂倫關係。除非辯方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你在性交時知道雙方的關係,否則你便不會被定罪。

 

每宗案件的情況將視乎事實而定。法庭在判斷你是否知道有關的關係時,將審視所有相關情況,包括性交如何進行、雙方在性交前有什麼接觸,以及你在性交前獲告知關於對方的事情(如有)。如法庭在綜合考慮所有證據後,判斷你對雙方關係的認知存在合理疑點,你便會被判處亂倫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