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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該名兒童對我的猥褻行為表示同意,我是否犯法?

是,你仍然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第146(2)條訂明,涉及的兒童同意該嚴重猥褻行為並不是抗辯理由。只要證明你曾向或與一名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便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