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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可否申請評定照片或物品,以斷定管有它們會否觸犯與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的罪行?

可以。照片或物品可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處」),以便審裁處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評定類別。如審裁處將有關照片或物品評定為第I類(即既非淫褻亦非不雅)或第II類(即屬不雅),你便可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香港法例5793作免責辯護。審裁處可施加條件或限制,規範如何發布第II類物品,例如應如何售賣這類物品。如被審裁處評定為第III類物品,則一律不得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