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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獸交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18L條,任何人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的性交,即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罰款5萬元及監禁10年。

 

與動物作出「違反自然的性交」是指一名男子或女子與動物進行性交,過程中必須涉及陰莖插入陰道,但無須包括射精。只要是輕微插入,亦已足夠構成犯罪。在每一宗案件,陰莖是否插入是事實判斷。如過程中沒有涉及陰莖插入,被告人仍可被控意圖獸交。

 

獸交罪行涉及與動物進行性交。除非被告人是在脅迫下進行性交,否則只要發生性交,被告人便須負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