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如我沒有不道德的動機,例如要滿足性慾,我的行為是否仍會被視作猥褻? 是。滿足性慾並不是構成第146條罪行的先決條件;即使被告不是為了滿足性慾,也不代表沒有作出嚴重猥褻的行為,重點是被告有否向或與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的行為。 例如,被告因逼令一名兒童更衣、揭起裙子、跪在床上、蹺起臀部,以便他將過程拍成短片,被法庭裁定違反第146條。即使被告辯稱此舉不是為了滿足性慾,但有關行為是由他發起,並屬嚴重猥褻。他最終因第146條被定罪,他其後上訴,法庭亦維持原判。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2. If my intention is not with indecent motive, for example, sexual gratification, will my acts still be considered as indecent? ‹ 上一頁 返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