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公安条例》是否容许警务人员使用超出合理所需的武力执行该条例? 不容许。虽然《公安条例》第53条订明任何人根据该条例的条文真诚地行事则该人无须就该作为负上支付损害赔偿或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但是相关弥偿收受到第46条规定的武力使用限制,即使用的武力不得大于为达到该目的而合理需要的程度。否则,使用过度武力的警务人员可能须在刑事或民事法律程序中负上法律责任。 书籍遍历链接: 10. Are the police allowed under the Public Order Ordinance to use force greater than objectively necessary and reasonable to enforce the Ordinanc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