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强行进入(《公安条例》第23条)
任何人如以暴力方式进入任何处所,不论他是否有权进入该处所,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2年。
不论该暴力行为是否包括向任何其他人施加实际武力、作出恐吓或砸开任何建筑物,或集合数目不寻常的人,均属犯罪。
任何人如进入自己的处所,而该处所是由其本人所管有,或是由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看管的,则不属于犯罪。
任何人如以暴力方式进入任何处所,不论他是否有权进入该处所,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2年。
不论该暴力行为是否包括向任何其他人施加实际武力、作出恐吓或砸开任何建筑物,或集合数目不寻常的人,均属犯罪。
任何人如进入自己的处所,而该处所是由其本人所管有,或是由其受雇人或代理人看管的,则不属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