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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臀部照片的人是否需要承担偷窥行为的责任?

会。 由于臀部是属于私密部位,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臀部的照片,则属于偷窥行为。因为视像记录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隐藏摄影机的影像及照片。

 

如果个人同意被在公共场所拍摄其臀部,虽则这不会构成偷窥行为因有双方的同意,但有关各方有可能违反其他法例,例如触犯第 148 条下『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