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臀部照片的人是否需要承担偷窥行为的责任? 会。 由于臀部是属于私密部位,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公共场所拍摄他人臀部的照片,则属于偷窥行为。因为视像记录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隐藏摄影机的影像及照片。 如果个人同意被在公共场所拍摄其臀部,虽则这不会构成偷窥行为因有双方的同意,但有关各方有可能违反其他法例,例如触犯第 148 条下『在公众地方的猥亵行为』的罪行。 书籍遍历链接: 3. Could a person be held liable for voyeurism for taking a photo of an individual’s buttocks in a public place?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