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1. 甚么是「从其父母或监护人的管有下带走女童」?

所谓「带走」并不一定是强行带走,包括动用实际武力或形式上动武。如女童受哄、被游说或引诱而离开其父母,已足以构成罪行。例如一名男子游说一名女童与他同住,并答应会给她回报,这便等同「带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