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警方可否在我的处所搜寻儿童色情物品?
可以。警方或海关可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香港法例第579章)第5条向裁判官申请手令,进入你的处所搜寻或检取任何曾经/正在/即将触犯第3条所订罪行的物品,或任何包含干犯该罪行的证据的东西。该对象可包括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流动装置等电子设备。
可以。警方或海关可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香港法例第579章)第5条向裁判官申请手令,进入你的处所搜寻或检取任何曾经/正在/即将触犯第3条所订罪行的物品,或任何包含干犯该罪行的证据的东西。该对象可包括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和流动装置等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