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我以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女童已达到法定年龄,我是否犯法? 是。根据现行法例,《刑事罪行条例》第123条和第124条均涉及绝对刑事责任;只要证明涉及的女童在性交时未满13岁(第123条)或未满16岁(第124条),不论你是否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只要与她性交,你已经犯法。即使你以为她已年满13岁或年满16岁,亦不是抗辩理由。 然而,就着《刑事罪行条例》第122条的罪行,即猥亵侵犯,虽然年龄在16岁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给予同意,但由于终审法院于HKSAR v Choi Wai Lun 一案的裁决,如被告人能证明他真诚并合理地相信女童为16岁以上,他就有良好的免责辩护理由。 书籍遍历链接: 1. Will I commit an offence if I believe the underage girl is over the prescribed age? ‹ 上一页 返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