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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我以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女童已达到法定年龄,我是否犯法?

是。根据现行法例,《刑事罪行条例123124均涉及严格刑事责任;只要证明涉及的女童在性交时未满13岁(123)或未满16岁(124),不论你是否知道她的真实年龄,只要与她进行性交,你已经犯法。即使你以为她已年满13岁或年满16岁,亦不是抗辩理由。

 

然而,就着《刑事罪行条例122 的罪行,即猥亵侵犯,虽然年龄在16岁以下的人在法律上是不能给予同意,但由于终审法院于HKSAR v Choi Wai Lun 一案的裁决,如被告人能证明他真诚并合理地相信女童为16岁以上,他就有良好的免责辩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