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如果我的同事公然取笑某弱智的同事而他 / 她不满,这是否属于歧视行为?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如果他们的作为是基于该同事是弱智人士,便可能已构成歧视或骚扰。若他们公然煽动其他人对残疾人士的仇恨、严重的鄙视或强烈的嘲讽,便可能会构成中伤。
根据《残疾歧视条例》,阁下的雇主亦有责任提供一个没有歧视、骚扰及中伤的工作环境予员工。换言之,雇主亦可能要对那些同事的行为负上责任,尽管该雇主对此行为不表赞同或全不知情。但是,如公司经已有特定的政策,去处理有关残疾的歧视、骚扰或中伤(例如设定处理投诉之程序),该雇主或可以免除法律责任。有关上述政策的更多资料,请参阅由平等机会委员会发出的残疾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第17-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