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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教育机构或服务提供者可否基于我的性别、怀孕或婚姻状况,而拒绝为我提供服务或设施?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第28条,如服务提供者基于顾客的性别、怀孕或婚姻状况而拒绝为该顾客提供货品、服务或设施,便属违法。

 

另外,《性别歧视条例第25条规定,如教育机构基于上述原因而拒绝取录或开除学生,亦属违法(除非有关院校只收取男性或女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