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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假如我是长期病患者,是否仍受到《残疾歧视条例》所保障?长期病患 / 长期疾病的例子是甚么?

阁下仍会受《残疾歧视条例》所保障。根据条例所载,残疾的定义包括身体机能的全部或局部丧失,身体任何部分的机能失常、畸形或毁损,以及因体内存在有机体 (例如病毒)而引致疾病。

 

上述定义包括长期疾病,例如中风、癫痫症 / 羊痫症、老人痴呆症、视网膜色素病变、青光眼、哮喘、肺尘埃沉着病、心脏病、血友病、地中海型贫血病、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肝功能衰竭、糖尿病、肾衰竭、脊髓受损、强直性脊椎炎、牛皮癣、癌病、爱滋病等。假如阁下是长期病患者,亦会像其他残疾人士一样得到《残疾歧视条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