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如果雇主得悉我长期病患的状况,或知道我需要定期接受治疗,他 / 她可否解雇我? 如果雇主只是以上述理由而解雇阁下,便可能会违反法例。根据《残疾歧视条例》,雇主先要确定雇员是否能够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 如果病情严重到令阁下不能履行工作的固有要求,雇主便可解雇阁下。但在此之前,雇主有责任在他 / 她不致承受不合情理的困难下,提供特殊服务或设施,以帮助阁下履行有关工作的固有要求。举例,如某位员工患有肾病,雇主应考虑让该员工以弹性时间上班,以便他/她进行洗肾(除非这项安排会严重影响日常工作)。 劳资双方亦应了解《雇佣条例》内有关病假的条文,欲知详情,可参阅劳资纠纷题目内 关于病假的内容。 书籍遍历链接: 19. Can an employer dismiss me on the basis of my chronic illness or because I need to have regular medical treatment?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