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留及拘押
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如有需要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進行羈留搜身,警方亦會安排合適成人在場。惟與進行會面一樣,如因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或其他相關人士有受傷害風險而須緊急進行羈留搜身,而在合理時間內未能聯絡到合適成人,則羈留搜身或須在沒有合適成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在羈留期間,如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需要醫療照顧(不論是其本人或合適成人提出要求,或值日官認為有此需要),值日官須把他送往最近的政府醫院或診所,並向醫生告知其病歷、服藥情況或症狀。至於羈留期間服藥,警方只須允許該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按政府醫生所批准的藥物及其指示的劑量及服用次數服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