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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於破產呈請之法庭聆訊中,T先生表示因長期逗留於中國大陸,而沒有收到法定要求償債書,並只於聆訊前兩日才收到有關破產呈請書。T先生可否藉此向法庭請求暫停或撤銷訴訟?

如ABC銀行或其代表律師已用盡合理方法將償債書及破產呈請書送交T先生,例如在法庭批准下將上述文件刊登在本地報章上,T先生便很難用質疑文件送交方式之理由去逃避或暫停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