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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頒布清盤令(對公司的債權人或僱員)之影響

當公司已被法庭頒令清盤,該公司的債權人會獲邀出席「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由清盤公司之董事或負責人編製的公司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表格23)將會在會議 上呈交。該說明書包含公司資產與負債的詳盡資料。

 

此外,會議中亦可就進一步進行清盤工作通過決議,例如,是否申請委任清盤人取代臨時清盤人,以及是否委任審查委員會

 

如債權人不能出席會議,他們可委託代表出席並替他們於會議中投票表決。每位債權人可填寫一般委託書特別委託書(如債權人已就某事項 / 議案作出了決定),並將委託書交回破產管理署,便可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投票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