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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頒布清盤令(對公司的股東或董事)之影響

如公司已被頒令清盤,股東的負債僅限於所持有股份的價值(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情況下,除名下未繳足股份之價值外,有關股東並無其他負債。另一情況,是公司股東之債務上限止於他們承諾在公司一旦清盤時便須向公司資產貢獻的某一限額(擔保有限公司),但此情況在商業機構中較為少見。

 

至於董事方面,除非他們曾不合法地從公司獲取利益或沒有履行董事職守或者他們向債權人提供了個人擔保(這在銀行貸款中並不罕見),否則毋須個人承擔債務。而清盤令頒布後,作為公司董事的權力即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