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收到還債要求書後,AZ公司並無回覆,C先生能否繼而向法庭提交清盤呈請書?
倘若 AZ 公司於收到還債要求書後 21 日內仍無能力還債,C先生便可向法庭提交將該公司清盤的呈請書。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178條,如有以下情況,公司會被視為「無能力償付債項」:「任何人如藉轉讓或其他方式成為公司的債權人,而公司欠下他的並已到期應付的款項超過 $10,000 ,該名債權人亦已向公司送達一份由其簽署要求書,要求公司償付該筆如此到期應付的款項,送達方法是將該要求書留交公司的註冊辦事處,而公司在其後的 3 個星期忽略償付該筆款項,或忽略為該筆款項提供令債權人合理地滿意的保證或作出令債權人合理地滿意的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