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应申请监护?
如有需要为该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福利着想,便可向监护委员会申请监护。
监护申请本质上是一项法律程序(虽然不在正式法庭内进行),其效果是委任一名监护人照顾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日常需要。因此,如该人士已从其家人、朋友或其他服务提供者获得足够协助,通常无须申请监护令。
一些常见、足以支持申请监护令的情况和理由包括:
- 该人士的家庭成员之间,或其家人与服务提供者之间在照顾、医疗治疗及居所安排等问题上存在冲突;
- 该人士反对建议的照顾计划或治疗,例如替他/她安排的住宿服务;
- 医生拒绝为该人士进行非紧急的治疗,除非有监护人同意该项治疗;或
- 该人士正遭受或有机会遭受性虐待、身体虐待、精神虐待、财务虐待、疏忽照顾、自我忽略或受人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