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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

监护的性质
监护是一项为18岁或以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而设的保护措施,旨在处理其日常生活相关事宜。例如:他/她应该住在哪里、谁可以探访他/她、由谁照顾他/她。监护委员会透过批出及复核监护令,在照顾及监管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方面担当重要角色。

 

监护令只适用于成年的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对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儿童(18岁以下),更适当的做法是根据高等法院的监护管辖权申请照顾和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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