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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会处理甚么民事案件?

原讼法庭的民事司法管辖权并无限制,可审理所有民事事宜。原讼法庭审理的民事诉讼,通常包括下列类别:

 

  • 海事(涉及海上交通货运的纠纷);
  • 破产(可于另一题目(破产及清盘)获取进一步资料);
  • 涉及违反合约的申索;
  • 侵权申索
  • 公司清盘(可于另一题目(破产及清盘)获取进一步资料);
  • 涉及建造工程的仲裁;
  • 有关子女管养及济助的婚姻法律程序(可于另一题目(婚姻及家庭事宜)获取进一步资料);
  • 租购;
  • 禁制令;
  • 知识产权(可于另一题目(知识产权)获取进一步资料);
  • 司法覆核;
  • 按揭(涉及没有偿还按揭贷款的诉讼);
  • 人身伤害(可于另一题目(人身伤亡)获取进一步资料);
  • 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可于另一题目(遗产承办)获取进一步资料)。

一般来说,若申索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你须在区域法院(而并非高等法院 )展开诉讼。若所申索的金额稍多于300万元,可考虑放弃余额,使案件可由区域法院审理(注:区域法院可处理申索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案件)。在一般情况下,区域法院的讼费会较高等法院的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