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 在案件进行审讯前,诉讼各方可向法庭提出甚么申请?
在审讯开始之前,任何向法庭提出之申请会被视为「非正审申请」。在民事诉讼中常见之非正审申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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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申请许可修改状书(修正状书中的错误或遗漏)或 存档及送达补充证人陈述书(修正之前的错误或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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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另一方就状书提供进一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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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另一方披露指定文件,而该文件是与诉讼相关,以及由另一方管有、保管或控制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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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申请许可援引专家证据(如案件需要)。
在审讯开始之前,任何向法庭提出之申请会被视为「非正审申请」。在民事诉讼中常见之非正审申请包括:
向法庭申请许可修改状书(修正状书中的错误或遗漏)或 存档及送达补充证人陈述书(修正之前的错误或遗漏);
要求另一方就状书提供进一步详情;
强制另一方披露指定文件,而该文件是与诉讼相关,以及由另一方管有、保管或控制 ;及
向法庭申请许可援引专家证据(如案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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