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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或未成年人要展开诉讼,该怎么办?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即精神紊乱、弱智(或看似弱智)的人。

 

未成年人指未满 18 岁的人。

 

在法律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或未成年人被归类于无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必须由「起诉监护人」代表展开民事诉讼,亦必须由「辩护监护人」代表在民事法律程序中抗辩。「起诉监护人」或「辩护监护人」通常是无行为能力的人之亲属或照料者。此外,「起诉监护人」或「辩护监护人」都必须由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