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甚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涉及两个或以上的人(或机构)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若涉案各方未能自行解决他们的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展开民事法律程序,以寻求独立和公正无私的法庭或审裁机构就涉案人士的法律权利有否被侵犯而作出裁决;如有的话,受害者亦可谋求适当的补偿和补救方法。
民事诉讼跟刑事诉讼不同,其中最重要的分别,在于民事诉讼是通常由个人提起,藉以寻求金钱方面的补偿、追讨财产或强制履行法律责任;而刑事诉讼则以政府(亦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名义提出起诉,以遏止罪案和惩罚罪犯。
个人、公司、甚至是政府均可成为民事诉讼的其中一方。提出控告的一方被称为「原告人」或「申索人」,而被起诉的一方则被称为「被告人」或「答辩人」。原告人或申索人须履行举证责任,以可能性的权衡为准则,去证明他们所声称的事情是正确的(即是要证明所声称的事情多数是正确的)。
以下是一些民事诉讼的常见例子:
- 追讨债项:
例子:若某人欠下你一笔债项,却拒绝还款,你便可向该人展开民事诉讼以追讨该笔债项。 - 补偿申索:
例子:若某人没有按照合约去履行责任、不当地损坏你的财产或令你受伤,你便可展开民事诉讼,向该人申索金钱方面的补偿。 在诉讼文件中,金钱方面的补偿申索被称为「损害赔偿申索」。 - 收回土地财产 / 楼房之管有权的申索:
例子:若租客没有缴付租金或违反了租约条款,你(作为业主)便可展开民事诉讼去终止租赁。此外,你还可向该名租客申索未缴付的租金,或就你所蒙受的损失追讨赔偿。 - 侵犯版权的申索:
例子:假使你出版了一本书,某人却未经许可而出售该书的复印本,你便可展开民事诉讼,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该侵权者出售那些复印本,并命令该侵权者缴出所有剩余的复印本。此外,你还可就本身的销售损失向侵权者索取金钱方面的补偿。
如欲更深入了解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分别,请参阅另一题目 ─ 香港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