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何进行讼费评定?
一般来说,你须在法庭作出讼费命令的三个月内准备和存盘法庭两份文件,即 (1)「展开讼费评定通知书」(评定通知书)和 (2)「讼费单」以展开讼费评定法律程序,评定通知书和讼费单的样本可参照实务指示 14.3之附件D和B。
一般来说,讼费单的内容包括:-
- 诉讼的标题;
- 有关的讼费命令,列明颁令日期及由谁颁令;
- 列明收费者及以每小时计算的收费;
- 列明各项已完成的工作和每项工作于何时及由谁完成。各项目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及编号;
- 列明每项工作的收费;
- 代垫付费用如大律师费用、专家费用、法庭费用等;
- 列明讼费评定程序本身所涉及的讼费;及
- 列出你所索取的讼费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