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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若我的單位全毀,賠償會以現時市值、重建成本,還是我原本支付的價格為基礎?

如單位因火災被毀,實際答案通常取決於索償的類型。

 

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著重於實際遭受的財產損失價值,並可能視乎事實而定,包括受損財產的價值、修復或復原費用,及/或由法院決定的其他方式。在全毀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尋求一個公平的衡量標準,以補償實際損失,而不會令申索人因火災而比之前更有利。換言之,法律通常嘗試以金錢使您回到若沒有發生錯誤時本應處於的位置,而不是給予基於舊有購買價格或與實際損失無關的超額補償。可索償的範疇及確切金額取決於個案的證據。

 

在許多情況下,原本的購買價格可能並非合適的衡量標準,因為它可能遠高於或低於相關時間的實際損失。一個多年以前購買的單位可能已大幅升值,或可能以資助價購得,因此歷史價格往往與火災發生時的重建成本或被毀財產的價值關聯不大。

 

至於單位內的財物,如可能的話收集遺失物品的購買收據仍然有幫助,因為購買價格、物品年齡、狀況及替換證據在評估家居物品及個人物品價值時均屬重要。

 

就保險索償而言,視乎保單或協議條款,可能涵蓋合理的重建或修復結構的費用;或可能以其他基準計算,例如土地價值或單位的公開市場售價。然而,亦可能有其他相關條款,例如保額、保險不足、除外責任,以及任何整幢大廈的安排。視乎條款,透過業主立案法團購買的樓宇保險或火險可能涵蓋牆壁、地板、天花、門窗等結構性損毀,而賠償主要用於重建。

 

損害或損失的評估及保險條款的解釋通常需要法律知識。因此,受害人應盡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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