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IV. 如何就民事訴訟作出抗辯

以下的法律程序適用於以傳訊令狀展開的民事訴訟(大部分的民事訴訟均由這種方式展開)。

 

如你以被告人的身分收到傳訊令狀,便會被要求認收令狀的送達(即確認收到該令狀),及表明是否打算就原告人向你提出的訴訟進行抗辯。你應將夾附於傳訊令狀的三份送達認收書全部填寫妥當,並在 14 天內把其中兩份提交相關的法院登記處存檔。你應保留餘下的一份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