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 如何就民事訴訟作出抗辯
如你以被告人的身分收到原告人傳訊令狀(原訴傳票),你應將填妥一份送達認收書表明就原告人提出的訴訟進行抗辯,並在 14 天內(包括送達日期在內)把該送達認收書送交法庭存檔。
在傳訊令狀的法律程序中,你需要在認收原告人令狀的時限屆滿前28天內、或在申索陳述書送達給你後28天內,以較遲者為準,把抗辯書送交存檔,及送達給原告人。
在原訴傳票的法律程序中,你需要在收到原告人的誓章證據後 28天內,將你的反對誓章送交法院存檔。
如你以被告人的身分收到原告人傳訊令狀(原訴傳票),你應將填妥一份送達認收書表明就原告人提出的訴訟進行抗辯,並在 14 天內(包括送達日期在內)把該送達認收書送交法庭存檔。
在傳訊令狀的法律程序中,你需要在認收原告人令狀的時限屆滿前28天內、或在申索陳述書送達給你後28天內,以較遲者為準,把抗辯書送交存檔,及送達給原告人。
在原訴傳票的法律程序中,你需要在收到原告人的誓章證據後 28天內,將你的反對誓章送交法院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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