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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在一般民事訴訟中可以作出甚麼申索? 未經算定的損害賠償有哪些例子? 除了一筆過賠償(經算定或未經算定)外,在民事訴訟中是否還有其他的申索?

一般來說,訴訟人在民事訴訟中可作出的申索可分為三類,(1)金錢申索;(2)非金錢申索;(3)混合申索(即包括金錢申索和非金錢申索)。

 

有關金錢申索可再細分為經算定的申索(不需要法庭評估損失,例如申索一筆定額債項)或未經算定的申索(申索金額需經法庭評估)。常見的未經算定申索包括 申索疏忽引致的損害賠償 或者是 違約申索而原告人之損失需要經法庭評估。

 

除了金錢申索(無論經算定與否),其他在民事訴訟中普遍的申索包括:

  1. 禁制令(命令被告人糾正或禁止他的不法行為);
  2. 聲明(由法庭宣告某一方的權利);及
  3. 土地的管有權(例如在非法侵入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