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怎樣計算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的14天時限?
如入稟令狀是當面交送達予被告人(即由專人親手交付),送遞令狀當日就是送達日期。如送遞入稟令狀的方式是掛號郵件或投入被告人信箱,則於投寄或投入信箱後 7 天起開始計算時限。不過,如果有確實證據證明令狀於何日郵遞、或被告於何時知悉令狀已投入其信箱,則該日子會被視為送達日期。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的14天時限,為送達日期(包括該天在內)起計14天。
如入稟令狀是當面交送達予被告人(即由專人親手交付),送遞令狀當日就是送達日期。如送遞入稟令狀的方式是掛號郵件或投入被告人信箱,則於投寄或投入信箱後 7 天起開始計算時限。不過,如果有確實證據證明令狀於何日郵遞、或被告於何時知悉令狀已投入其信箱,則該日子會被視為送達日期。將送達認收書送交法院存檔的14天時限,為送達日期(包括該天在內)起計14天。
香港大學社區法網版權所有 © 2004 - 2024
Web Design By Visible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