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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双边代理

地产代理与业主或租客之间的关系可属以下其中一类:

 

「单边代理」是指地产代理只为业主或租客其中一方行事。

 

「双边代理」是指地产代理同时为业主和租客双方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是指地产代理现时只为业主或租客其中一方行事,但稍后时间亦有可能为另一方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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