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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的配偶堅持不交回文件送達認收書(表格4)。呈請是否暫緩執行?

若您能證明您的離婚呈請書適當地送達到您配偶,您的離婚呈請或離婚程序不會因為您配偶拒絕交回表格4給登記處而暫緩。

 

如果您配偶不交回表格4,提交一份送件人撰寫的送達誓章亦可以證明您的呈請書有送達至您配偶。送達誓章需要表明送達人在送達呈請書時知道您配偶的身分的方法。

 

在呈請書適當地送達至您配偶的情況下,離婚程序可以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