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與非香港居民結婚除非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符合香港法例 第115章《入境條例》 附表1 列明對香港永久居民的釋義,否則一般不可享有香港居留權。 A. 香港居民與海外人士結婚(中國內地人士除外) B. 香港永久居民與內地人士結婚 C. 在港就業/就讀的海外或中國內地人士的海外配偶(包括中國內地) Book traversal links for F. Marrying non-HK residents ‹ previous ‹ 上一頁 ‹ 上一页 back to top 返回首頁 返回首页 next ›下一頁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