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幾年前在內地結婚,但後來丈夫離開了我,不知所蹤。我現在想在香港再結婚了,我有可能干犯重婚罪嗎?
如閣下已在中國內地或海外結婚,並正辦理離婚,但仍未辦妥,他/她的婚姻狀況仍未回復單身之前,都不可在香港再婚。
同樣地,如某人在香港結婚,並在中國內地或海外再婚,而再婚當時他/她仍未離婚(例如當時仍未辦妥相關手續),他/她亦觸犯重婚罪。
任何已婚之人,於原任丈夫或妻子在生之時與另一人結婚,即觸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7年。
有關重婚的詳情,可參考 婚姻事宜 > 結婚及同居事宜 > 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