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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需要为出租物业缴交管理费和其他支出,这些支出能否扣税?在填报租金收入时,我应否扣除上述支出后才填报余额?

就物业税而言,只可要求扣减下列项目:

  1. 差饷(只限业主同意并实际缴交者);
  2. 不能讨回的租金(但如其后成功讨回租金,便须于收款之课税年度内申报为应评税值);以及
  3. 物业评税值的20%作为业主支付修葺和支出的法定免税额。计算免税额时,须先从物业收入中扣除差饷及不能追回的租金。无论实际支出有多少,税务局一律给予20%的固定免税额。

业主所缴付的地租、装修费、收租开支、楼宇管理费、保险费和按揭利息及其他不能扣减的开支,均不应申请扣减。但业主如符合资格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并已提出该申请,便可在个人报税表(B.I.R.60)第8部分内申请扣减按揭利息。

 

 业主怎样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业主可在物业税报税表(B.I.R.57)第1部分表示有意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个别业主可能要提交随后获发给的个人报税表(B.I.R.60)以完成选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