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如雇主免租提供居所给雇员,此项福利会怎样被评税?
如评税主任接纳有关福利为雇主提供免租居所给雇员,便只会将居所的「租值」计入雇员的应评税入息内。如评税主任不接纳该项福利为提供居所给雇员,则会当有关福利为「额外赏赐」,并以其现金价值评税(根据《税务条例》第9(1)(a)条而须全数课税)。
以下例子属额外赏赐(雇主并非提供居所给雇员):
- 租金津贴;
- 发还楼宇按揭供款;
- 楼宇按揭利息补助款项。
雇主提供居所给雇员
基于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房屋福利是入息之一部分。如雇主或相联公司提供居所给雇员,该居所的「租值」须计入雇员的应评税入息内。但计税的款额按居所类别而定。有关「租值」是雇员的全部入息减去支出及开支,然后根据居所类别按以下百分比计算:
租值 = 4%、8%或10% x (得自雇主的入息 – 支出及开支以及折旧免税额)
居所类别 | 百分比 |
一个住宅单位 | 10% |
于酒店、旅舍或公寓占两间房 | 8% |
于酒店、旅舍或公寓占一间房 | 4% |
服务式住宅通常是置有家具和家居设备的单位或寓所,也有提供煮食及洗熨等住宅设施。这类住宅的租住期通常不能短于一个期限。税务局一般会以10%来计算此类居所的「租值」,但可能会就个别个案审视具体情况。
计算租值时,按情况可能作出以下调整:
情况 | 调整 |
雇员不支付租金 | 不作调整 |
雇员支付租金 | 从「租值」减去雇员支付的净租金 |
居所为住宅单位 | 雇员可选择以该居所的「应课差饷租值」代替「租值」,以减低应缴税款 |
例子一
陈先生的年薪是600,000元,雇主亦提供一个住宅单位作为陈先生的居所。他在该年度亦申请了扣减工程师公会会籍年费2,000元(即支出及开支扣减)、强积金雇员供款18,000元及个人进修开支27,500元。陈先生的应评税入息计算如下:
$ | |
收入 | 600,000 |
居所租值 $(600,000 - 2,000) x 10% | 59,800 |
总入息 | 659,800 |
减:支出及开支 | (2,000) |
强积金供款 | (18,000) |
个人进修开支 | (27,500) |
应评税入息 | 612,300 |
例子二
李先生于2022年4月1日受雇来港工作,月薪为50,000元,雇主亦提供居所给他。他来港的第一个月内居住在酒店内一个房间,月租8,000元。他的配偶和子女于2022年5月1日跟随来港,而他们迁入酒店内一个有两间房的套房,月租16,000元。2022年7月1日,他们搬到由雇主安排的一个住宅单位。
李先生的居所租值计算如下:
$ | |
1/4/2022 至 30/4/2022 (50,000元x 1 x 4%) | 2,000 |
1/5/2022 至 30/6/2022 (50,000元x 2 x 8%) | 8,000 |
1/7/2022 至 31/3/2023 (50,000元x 9 x 10%) | 45,000 |
居所租值 | 5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