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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顶手费」是甚么? 此金额是否要计入物业税的评税值内?

顶手费指租客在签署租约时付给业主的一笔过而不用退还的款项(例如业主接受旧租客将租约转让给新租客,而由租客付给业主的手续费)。这类款项是为使用该物业而付出的部分代价,所以应课物业税。

 

顶手费须纳入租约首年的物业应评税值内。如顶手费所属的租约期并非包含在任何一个课税年度内,业主应将顶手费按照租约期或上限36个月(以较短者为准)分摊评税。

 

另一方面,由于租金按金须于约满时退还租客而并非业主的租金收入,因此毋须在业主的报税表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