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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已婚人士如何申报入息?

已婚人士可选择「分开评税」或「合并评税」:

 

i) 分开评税

丈夫与妻子会被视作个别人士。他们每人须:

  • 填妥个人报税表;
  • 申报入息;
  • 申索开支(和扣减);以及
  • 缴纳税款。

 

ii) 合并评税(只适用于对纳税人有利时)

如夫妇其中一方的入息少于他 / 她应得的免税额,选用分开评税便可能未充分利用免税额。假若这对夫妇选择合并评税,入息和免税额都会合计,评税主任会从他们的入息总额中扣减已婚人士免税额,夫妇两人便可少付税款。

 

因此,如夫妇二人合并评税所须缴纳的薪俸税比分开评税为少,夫妇两人每年均应各自在报税表中选择合并评税。虽然夫妇二人均须提交报税表,但如选择合并评税能减少他们整体所要缴交的税款,则税务局只会根据两人合计的总薪俸入息来计税,并向收入较高的一方发出税单,要求他 / 她缴交税款。

 

如选择合并评税,夫妇两人须提名其中一人作为其应评税净入息总额的应纳税款责任人。

 

如合并评税不能令税款减少,评税主任会自动向夫妇二人分别发出评税税单。

 

不过,选择和取消选择合并评税均有期限。如阁下起初选择合并评税,但其后取消选此项选择,阁下便不可在同一课税年度内再次选择合并评税。

 

选择或取消合并评税,须在下列时限内提出:

  • 在该课税年度或随后一个课税年度内;或
  • 须在该课税年度的评税成为最终评税后1个月内(以较迟者为准);或
  • 在税务局局长根据有关情况而认为合理的更长时限(如有)。

 

不论夫妇两人之居籍在何处,他们均可在香港的税务规例下选择合并评税,但夫妇两人都必须在有关课税年度内享有香港薪俸税之应评税入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