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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在上星期收到一份物业税报税表(B.I.R.57)。我应于何时将之交回税务局?我是否要同时递交文件以证明我所填报的数目?我可否在网上报税?

阁下必须于报税表发出日期起计1个月内交回本局。

 

然而,若然阁下的个案符合税务局局长指明的准则,阁下可选择透过互联网提交报税表,并可自动获延展两星期。欲知更多关于「电子报税」的数据,请点击此处

 

在递交报税表时,阁下毋须附上左证文件,但《税务条例》规定业主须保存租务纪录至少7年。评税主任可能会在日后审批扣税申请或复核档案时,要求阁下递交有关文件以供查阅。